上合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举行乌宪法颁布21周年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3-12-09投稿:洪丹丹 部门: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 浏览次数:

        12月5日下午,由上合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乌兹别克斯坦驻沪总领馆共同主办的“乌宪法颁布21周年座谈会”在校本部E楼608会议室举行。乌兹别克斯坦驻沪总领事萨伊达卡摩勒·阿戈扎姆赫德热耶夫、副领事苏柯拉提·马合母都夫,校长助理、公共外交研究院院长李伟,国际交流学院院长、乌兹别克研究与教育交流中心主任姚喜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恒龙、艺术产业研究院副院长罗宏才出席会议,会议由外交研究院副院长张丹华主持。

        李伟首先回顾了上海大学代表团两次出访乌兹别克斯坦高校的情况,强调了上海大学与乌高校建立广泛合作关系的战略意义。萨伊达卡摩勒指出苏联解体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于1992年12月8日颁布。宪法规定了总统职权、社会发展目标、价值观念和对外政策。宪法的颁布对于保证政党思想统一和国家稳定起到重要的作用。副领事苏柯拉提·马合母都夫补充指出:乌宪法在巩固国家管理的民主原则基础上保证公民社会各阶层的发展和利益。

        姚喜明介绍了上大乌兹别克研究中心的工作机制和乌兹别克留学生的学习情况。罗宏才结合自己的新作《从中亚到长安》,以考古学视角解读了古丝绸之路两国人民的贸易和文化往来。双方就赠送纳沃伊雕像、 2014年组织上大学生赴乌夏令营活动,在乌举办丝绸之路考古艺术图像展览等事宜进行了具体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