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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院收到一封来自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的信函,表达对雕塑系2012级学生于翔拾金不昧的表扬和感谢。
2014年1月28日,于翔回青岛休寒假期间,在路边捡到4万元现金及大量重要证件,他立即联系当地警员,将钱款等交公安局处理。在值班民警几经周折联系后,找到失主,将现金与证件归还失主。失主当场拿出大量现金给于翔表示感谢,于翔婉言拒绝。
于翔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不仅是他个人优秀品质的表现,也是学校教书育人工作的成果,为社会传递了正能量。希望全体同学学习他拾金不昧的精神,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营造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做出贡献。(雕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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