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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3日—5月24日,“激扬杯”第三届华东地区高校法学院辩论赛在上海大学校本部D123模拟法庭举行,本届大赛的初赛由华东地区(长三角地区)高校法学院辩论赛组委会主办,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共邀请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福州大学、临沂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和上海大学八支代表队参加。
宁波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炳生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秀全教授等领导、嘉宾和辩手参加比赛,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张菁担任开幕式主持和四场比赛的主席。张秀全教授在欢迎词中介绍了活动的背景、意义,希望和祝福辩手们能“辩出智慧、提高能力”。
上海大学法学院团委书记高荣飞介绍组委会邀请的三名评委,他们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硕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博士,曾经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英国约克圣约翰大学、欧洲侵权法研究院进修或担任高级访问学者并且在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七年,目前还担任山东省鑫仕铭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史长青副教授;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曾经荣获2007年上海市高校政策性辩论邀请赛亚军、2008年上海市科技创新辩论赛冠军、2011年国际政策性辩论赛冠军、最佳辩手的吴家麟以及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的王歆妙。
第一场比赛的对阵双方是上海大学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双方围绕“安乐死是否应该合法化”的辩题展开激烈讨论,八名辩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就各自的观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正方围绕安乐死合法化具有形式上与实质上的需求,并列举世界各国在安乐死问题的立法现状一一捍卫本方观点。针对正方的追问,反方则列举出具体案例和数据,从安乐死的目的、我国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实施弊病加以应对。
第二场比赛由宁波大学对阵浙江师范大学,无疑是当天四场比赛中最精彩激烈的。正方宁波大学坚持妇女享有堕胎的权利;反方则从人权、妇女的权利地位等角度,认为正方舍本逐末,冲击了人类的道德底线。正方二辩在针锋相对的环节中巧妙借用胎儿不是法学意义上的人这一观点加以论证,赢得现场观众阵阵掌声。此外,双方围绕人权、平等、选择权的归属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第三、第四场比赛,分别由上海财经大学对阵福州大学、临沂大学对阵上海海事大学,辩题围绕“公务员的财产是否应当公示”、“教育资源的户籍制度是否应当取消”。经过两天的激烈争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和上海海事大学最终胜出,晋级下半年将于福州大学举办的半决赛、决赛,上海大学、宁波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临沂大学荣获本届大赛优胜奖,上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星韵等四名选手被授予“优秀辩手”称号。
至此,由上海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激扬杯”第三届华东地区高校法学院辩论赛初赛圆满结束,参赛队伍和各方嘉宾对承办方高效、周到的组织、筹备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感谢,大家共同期待本届大赛的决赛并有机会明年继续来上海大学参加比赛,相互学习交流。(陈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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