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召开深化“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12-15投稿:孙小明 部门:体育学院 浏览次数:

       今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为深入学习《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对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探讨“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重在课外的改革措施,体育学院于2014年11月29日在体育中心T105会议室召开“学习《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深化‘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研讨会,学院各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学、群体、科研秘书,及骨干教师、办公室、场馆中心代表共计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体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吴国琴主持,邵斌院长作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学习讨论动员报告,柏慧敏副院长作深化“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设想报告,以及场馆中心滕锡超副书记作延长校区及校本部体育场馆建设总体设想的报告。

       参会教职工对三位领导的讲话进行了讨论,并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围绕深化“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主题,对体育教学工作中如何贯彻《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要求?如何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高效化、长效化?如何进一步推进重在课外的课余体育活动?如何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等级标准?“公共体育专业化”场馆建设的目标与理念?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与建言。

       研讨会达成以下共识:根据《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设想在条件成熟时,面向高年级或研究生开设“专项提高”课;对一些心肺功能锻炼较少的项目课程规定安排至少15分钟的心肺功能锻炼;并在平时成绩中安排心肺功能锻炼项目的考试;为进一步加强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效,将课外活动直接排入课表,并适当增加课外活动次数要求,由现在的3次增加到5次;针对一年级体质非正常学生开设“健康促进”(名称待定)课;为保证学生课余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建议学校9、10节课尽可能不要安排专业课。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上,尽快更新“体质健康测试实验评价平台”建设,建立按学院、年级查询合格率、优良率模块,并向全校公布。一年级秋季学期一次性测试完成,之后每学期均进行部分标准项目测试,至二年级秋季学期测完,并与体育课平时成绩挂勾。三、四年级在短学期按学院进行一次性体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档案,实现常态化数据管理。为进一步深化“公共体育专业化”教学改革,尽快推出上海大学体育专项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