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深化检校合作签约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25-06-13投稿:杨晓彤 部门:法学院 浏览次数:

6月10日下午,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深化检校合作签约仪式在上海大学进行,这是检校双方在原有合作共建基础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有机衔接而迈出的重要一步。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长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光英,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凤章,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副院长袁真富、袁曾等领导出席活动。

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首先致辞,对来访的孙琳检察长、宝山检察院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徐国明书记介绍了上海大学作为百年“红色学府”的发展历程和上海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历史变迁和现状,回顾了检校新一轮合作签约后的互动情况。接着,会议一系列议程持续展开。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为“智检未来”人工智能创新基地、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揭牌。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凤章签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大学法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的实施意见》。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光英介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海大学法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的实施意见》及八项重点合作项目。

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长缨为上海大学法学院“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颁发聘书。

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为检察实务导师代表颁发聘书。宝山区检察院选派的9位检察实务导师都是长期在办案一线、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现场还发布了“检察实务进校园”课程清单。

宝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党支部、上海大学法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

宝山区检察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联组学习。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徐国明和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分别宣读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中的重要内容。上海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伟和宝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强先后和参加联组学习的同志分享了各自的学习体会。

最后,宝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琳作重要讲话,她表示:与上海大学法学院深化检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仅推动前期局部合作升级为全方位合作,更共同开启检校合作的新篇章,对双方的深化合作,孙检察长有三个期许:一是携手党建共建,坚定法治信仰。要持续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教育工作深度融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校合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联组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教育实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法学院校师生和法学理论工作者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二是人才联合培养,共筑法治未来。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宝山检察院精选9位实务导师、8门实务课程“进校园”,助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通过已有的实践实习平台及“一对一”指导,让学生深入参与案件办理、法律文书制作、检察调研等实际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法律思维、提升专业素养。上海大学法学院运用自身的学科优势,围绕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形成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三、AI数字赋能,共拓法治新域。要在共同成立“智检未来”人工智能创新基地的基础上,加强对网络犯罪、数据安全等新型领域的监督和治理,将AI技术引入检察办案、案件质量管理等环节,助推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模型产出,让司法办案更加科学、高效、公正。

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大学法学院将携手共进,以本次深化合作签约为新的起点,齐心协力推动建设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检校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式,共同书写法学教育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