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指导精神,来自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计算机学院的同学们,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与创新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为己任,充分关注“智能纪元”下科学技术与司法审判的融合问题,深入上海市各级、各类法院进行走访考察,探索上海智慧法院建设现状,明晰人工智能这一新兴技术与司法系统间的契合度,展现了当代青年学子对科技赋能社会治理的关注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责任担当。
走访上海各级法院,亲身体验新时代智慧司法工作
2023年暑期,实践团队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选取上海市高院、区级人民法院和专业法院等三种类型法院深入开展实践调研。
首先,团队成员在徐汇法院、虹口法院、静安法院各区级法院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数字化法庭等院内设施以及与一线实务人员的访谈,初次感受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技术给司法工作带来的智能化和便捷化。其次,在完成部分基层法院的调研后,实践团队又来到独具专业特色的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智慧传译等智能系统,积极回应了中小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境外市场主体参与中国金融司法提供便利,提升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国际影响力。最后,团队指导老师史长青教授带领实践团成员实地调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团队成员切身体会到智能化、规范化的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对司法的高效赋能,司法大数据平台的运用、数字法院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了可接近、可视化的司法服务,有力地服务了中国式现代化治理。


图1 法官带领团队成员参观徐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图2 团队成员参观上海金融法院中小投资者保护智慧舱

图3 社会实践团队与虹口法院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图4 团队成员对上海高院工作人员进行访谈
充实学科交叉研究,推进人工智能与司法的深度融合
在整合前期访谈调研材料的基础上,实践团队总结出上海法院在体系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和司法伦理建设三方面值得外省市推广、学习的特色经验,以及上海法院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司法目前还存在的技术和伦理方面的问题。在技术应用方面,目前还存在着训练集需大量人工标注、数据集质量和可靠性较低、类案推送系统智能度不高、音字转换、OCR识别准确率不高、深度学习缺乏可解释性和透明度等问题,需要考虑使用半监督学习或无监督学习方法、充分运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采用多语言或方言模型等方法解决。在司法伦理方面,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司法领域融合现象的背后,存在着司法人工智能功能异化的风险,可能导致司法固有属性被消解、司法伦理观念受到冲击、法官主体地位被削弱以及个人信息泄漏的问题。对此,实践团队提出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要充分尊重司法的被动性和透明性、限制裁判文书司法大数据决策模型的应用、确定司法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禁区等可行建议。调研结束后,团队成员基于实践情况,结合专业所学,开发出罪名预测小程序。

图5 实践团队为司法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提出可行建议

图6 罪名预测小程序运行图
实践团队在考察过程中抓住值得钻研的现实问题予以研究,贯彻了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思想原则。同时,以促进智慧法院与人工智能技术法院应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相结合为基础,实践团队致力于推动理论研究落地,滋养和反哺司法实践,为助力法学研究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