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后,报案人(包括被害人)可用电话或到上大派出所报案。同时,应设法保护好现场和相关证据至公安人员到场。 报案地址与电话: 校本部在北大门上大派出所T:66134278; 上大派出所延长校区值班室T:56331897; 上大派出所嘉定校区值班室T:69982400; 昼夜24小时接待。   

            
     报案人(包括被害人)报案时,应主动向公安值班民警如实陈述事发经过和时间、地点、受损程度、证人、证据等情况并回答承办员的提问,配合做好报案笔录(应急情况时应协助公安人员先处置现场后作笔录)。   

        
    治安案件报案后,由值班民警记录在案,并登入于治安案件受理登记簿中;刑事案件报案后,由值班民警开列刑案受理单,其中一份交报案人保管。值班民警受理报案案件后,根据具体案情及时组织或移交给案件承办员进行处置。   

        
    
治安或刑案受理后,报案人(被害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承办人员工作,如实提供案情细节,协助寻找证据,不得夸大事实出具伪证。

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上大派出所

上海大学校内治安、刑事案件报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