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投稿:赵依群 部门:党政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校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休共三天(4月5日至7日),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放假休共四天(5月1日至5月4日),与周六连休。4月28日(周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程,5月5日(周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程。

三、端午节:放假休共三天(6月7日至9日),与周末连休。

四、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五、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六、假日期间,学校班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