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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美术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一、教师上岗任职基本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2、
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学校关于教师上岗任职的基本条件,履行相应的教师岗位职责;
3、
关心学校、热爱集体、友爱同事,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合作意识,积极参加单位政治、学术和学科建设活动;
4、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5、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
教授
(一)教授聘任条件
1、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并能以自己的学术成就与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交流;
2、三年内高质量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过两门课程的主讲工作,并且其中一门是基础课或者专业基础课;
3、具有指导博士生和高级研修人员的能力,或指导硕士研究生、讲师、助教成绩显著;
4、具有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或者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主持或者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研课题和艺术创作任务,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者在教学法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美术》、《中国油画》、《中国版画》、《装饰》、《雕塑》、《摄影》、《建筑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过美术作品;
5、担任研究生、本科生导师,担任、兼任院系管理工作或从事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6、担任五年以上副教授,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分的75%以上,(即:25.5教分)且工作成绩优良;
7、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或在教学科研中熟练使用计算机;
8、所在学科在国内具有博士点的,40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若所在学科在国内只有硕士点的,40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9、三年内没有重大教学事故;
10、
主要精力在外单位或在外单位兼职的,不聘实职。
(二)教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承担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室教学工作;
2、主持或指导学术领域中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或重大创作任务的完成,并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3、指导课程建设、工作室建设,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
4、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在本学科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5、指导副教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
6、一学年完成34个教分(包括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及行政管理),其中本科教学不少于12个教分。
三、
副教授
(一)
副教授聘任条件
1、
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艺术创作实践经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
2、
两年内能较高质量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系统地承担过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工作;
3、
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和进修教师的能力;
4、
参加过具有较大学术意义的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美术》、《中国油画》、《中国版画》、《装饰》、《雕塑》、〈摄影〉等杂志上发表过美术作品;
5、
担任研究生、本科生导师,担任或兼任院系管理工作或从事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
6、
具有博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讲师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5年以上讲师职务;所在学科在国内具有博士点的,40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若所在学科在国内只有硕士点的,40周岁以下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7、
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分的75%以上,(既:24个教分)
8、
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或在教学科研中熟练使用计算机;
9、
两年内没有重大教学事故;
10、
主要精力在外单位或在外单位兼职的,不聘实职。
(二)
副教授岗位职责
1、
系统地承担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或者基础课的主讲,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室教学工作;
2、
主持或参加学术课题研究、重大创作任务,并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
3、
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指导工作室的建设;
4、
指导助教、讲师、进修教师,指导硕士研究生;
5、
承担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根据需要承担本学科、专业建设;
6、
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指导各类实习、下生活、社会实践等教学工作;
7、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在本学科专业建设中起主导作用;
8、
一学年完成32个教分(包括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及行政管理),其中本科教学不少于20个教分。
四、
讲师
(一)讲师聘任条件
1、两年内能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2、学习过三门以上教育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能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交流,在工作中熟练使用计算机;
4、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并担任2年以上助教职务,35周岁一下者及10年以上讲师任期者聘任讲师,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5、近三年平均每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分的75%以上,(即:22.5个教分)
6、两年内没有严重教学事故;
7、主要精力不在校外单位,不在校外单位兼任职务或自营、合营经济实体。
(二)讲师岗位职责
1、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包括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主讲,指导实习、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参加学术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3、承担工作室建设,
4、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工作,承担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
5、30周岁以下教师必需担任或兼任两年以上辅导员或院、系行政秘书工作;
6、每学年能完成30个教分(本科教学不少于24个教分)
五、
助教
(一)助教聘任条件
1、获得硕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超过35周岁,不聘任助教;
3、能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
4、能运用一门外语进行专业实践和交流,在工作中熟练使用计算机;
5、近几年来没有严重教学事故;
6、主要精力不在校外单位,不在校外单位兼任职务或自营、合营经济实体。
(二) 助教岗位职责
1、
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讨论、实习、毕业设计,根据需要,担任某些课程的讲授;
2、
参加工作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
3、
参加学术研究、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4、
担任班导师或兼职辅导员;
5、
每学年能较好地完成28个教分。
六、
关于破格聘用
在学科建设、教书育人、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等方面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受聘各级教师岗位,其任职条件可以不受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等规定的限制。
七、
其他
参加学历、学位进修的教师,必须承担10个以上的教分要求。
上海大学美术学院
2004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
根据校党委宣传部《上海大学2004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精神,我院今年宣传思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宣传思想工作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全国和上海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坚持“三贴近”原则,把握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奏响最强音,围绕中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为在学术团队中开展党建和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实现我校、我院新一轮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围绕中心,贴近教学实际、贴近学校生活、贴近师生群众,全力做好基层宣传思想工作,为实现校院新一轮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引向深入。
当前重点抓好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第三次全会、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讲话、上海市委八届四次会议和上海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在学习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原则,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提高实效作为学习贯彻的出发点和归宿,从而推进学校的新一轮发展。
⒉抓好三个层面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师生员工的政治理论素质,为实现校院新一轮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坚持、完善院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提高学习质量。从学习的有效性入手,做到内容精心安排,形式多样,学用结合,有成效,有考核。以“三贴近”原则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的学习自觉性,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解决我院建设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分析问题原因、抓准问题的要害、提出解决办法、作出果断决策,为加快校院新一轮发展努力奋斗。
组织干部对理论课题的研究,尤其是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征文活动,撰写研究论文,组织研讨交流,从而带动基层部门的政治理论学习。
坚持抓好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从学习制度和吸引力入手,做到精心组织,及时有效。坚持做好学习情况月汇报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并作为单位考核评比重要内容之一。
重点加强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宣传、贯彻,为制定实施“学术团队建设计划”、构筑科技人才高地、提升学科水平和把党支部建在最活跃的学术团队上,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提炼,挖掘典型,宣传报道。从而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营造“互相协作、互帮互学”的团队氛围,营造“互相尊重、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营造“敬业奉献、努力拼搏”的精神氛围。扎扎实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鼓励思政人员、教师积极参与学校邓小平理论课题研究,提高我院邓小平理论研究水平。
认真做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开展邓小平理论研究,为他们提供条件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营造有利于“三个代表”思想进学生头脑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院《学生邓小平理论研究会》的指导工作,形成一支学生学习研究邓小平理论的队伍。
以多种形式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教育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革命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为大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提供理论基础、精神动力、舆论氛围,真正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数量和质量。
要加强和充分发挥网络思政工作的特有功能,继续完善“院长信箱”、“主任热线”、“团委、学生会信箱”等信息服务,使网络成为师生联系的纽带,成为加强校院领导与师生沟通的桥梁,真正把网络建成“传道、授业、解惑”的有效载体。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坚决抵制“黄污”、“邪毒”的侵入。
⒊做好巩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果,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
进一步宣传校院的办学理念、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二十字方针”,宣传动员师生积极落实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整改措施,这是实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是我们自身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宣传动员师生继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自强不息和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的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新一轮发展战略目标。
⒋认真落实建校十周年校庆和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准备工作。
把校庆活动作为坚持“自强不息”校训,弘扬“求实创新”校风,不断励志进取的契机。我们要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落实好我院《红伍月》——
庆祝上海大学建校十周年暨美术学院大型艺术系列展,更好地展现十年来我院师生在上大的正确领导下,努力实践、教学、科研创作同步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加大国内、国际艺术交流,通过美术学院的窗口,让全国进一步了解上大,让世界进一步了解上大,让上大走进世界,从而展现上大师生的时代风采和精神追求。
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我们所承担的任务,把它作为对我们精神风貌、文明程度、道德素养、管理水平、服务意识的一次大检查、大考核,为上海大学争光。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创建精神文明单位
⒈创建目标。
以“抓形象、重内涵,抓载体、求实效,抓创新、促发展”
为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特色理念,紧紧抓住学校中心工作,以“三风”建设为抓手,继续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实现两连冠。
⒉调整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结构,调整创建规划。
继续完善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系精神文明建设责任人两级责任制度,在院党委的领导下,确保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的实现。坚持把“一把手工程”发展为“班子工程”,把“天天工程、人人工程”落实到“天天建设、人人参与”,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凝聚力工程
⒊打造校园精神,树立“上大人”的精神形象。
继续开展树立“上大人”精神大讨论活动。坚持“自强不息”的校训,弘扬“求实创新”的校风,用“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打造我们的校园精神,引导师生员工自觉追求正确的精神取向,形成“上大人”精神的一个细胞。一块铺路砖。
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干部、教师、职工自觉执行《上海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政治素养、道德素养、法制意识,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水平。
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坚决反对一切违背诚信的行为和做法,要求每一个干部、教师、学生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做人的准则,自觉实践诚实守信,实践学术道德,尊重科学研究的原创意识,发扬勤奋求实的学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以强化制度建设,全面履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学风建设。以树立典型,奖励先进,改进教学,严格教务、学籍管理,坚持教学督导制度,保证学风建设。
⒋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和综合素质。
引导、鼓励全院师生积极投入把上海大学校园文化建成:“励志型校园文化”、“学术型校园文化”、“生态型校园文化”、“服务型校园文化”,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和精神内涵。
积极倡导和鼓励师生参重大社会文化艺术活动和重大文化艺术建设项目的创作、设计和制作。继续发扬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特色,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促进我院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今年主要抓好《住宅博物馆》项目,同步建立上海大学《传统民居博物馆》。组织师生迎接参加2004年全国第十届美展及上海地区展,争取取得好成绩。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增强环境育人意识,全力做好上海大学文化广场文化景观建设项目。开展各类报告会、演讲会和学术讲座活动。
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展示等活动,营造文明高雅的文化艺术氛围,积极参与上海大学成立十周年庆典的师生演出活动。
⒌进一步开展与共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继续抓好与“叶挺部队”等单位的共建活动,同时也继续发挥我院的专业特长,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与宝山区横沙乡建立精神文明建设共建关系,确定共建项目,使这一新建的共建项目结出成果。
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作。
开展创建“文明教研室”“文明处室”“文明班级”“十佳好事”活动,完善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整治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一些薄弱环节适当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增强管理力度,限时限刻改变现状。
四、围绕中心、坚持导向,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⒈及时将学院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情况,经校报或社会新闻媒体对外宣传报道。让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更加了解我院的工作面貌。
⒉加强学院网页建设,建立网页制作组织,并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我院网页的新鲜度,利用校园网快速便捷的特点,将信息传递给师生员工。
网页管理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使网络成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⒊积极参加校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动和促进我院的思想宣传工作。
附:2004年上半年院中心组政治学习和理论研究活动安排表
2004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安排
中共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2004年上半年院中心组政治学习和理论研究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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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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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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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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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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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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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
⒉校党建工作会议
⒊学习讨论党建工作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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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排
学校安排
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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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议室
图书馆讲堂
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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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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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两会”精神
⒉学习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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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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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议室
院会议室
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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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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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⒉学习贯彻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⒊学习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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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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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议室
院会议室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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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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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
⒉师德师风建设专题
⒊学习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⒋校庆十周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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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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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议室
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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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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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文件
⒉形势报告会
⒊建党83周年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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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排
学校安排
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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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
新校区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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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按要求组织实施
2004/3/16
2004年上半年教职工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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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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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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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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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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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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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胡锦涛同志的“七•一”讲话
⒉学院教学改革方案讨论
⒊精神文明“百件好事”“十佳好事”评比活动
⒋督导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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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安排
同上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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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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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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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讨论党建工作会议文件
⒉学习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
⒊“三八”妇女节参观活动
⒋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
⒌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纪律处分条例》
⒍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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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安排
各系安排
学院妇委
学校安排
各系安排
学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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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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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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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⒉学习《上海大学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⒊学习新修改的《宪法》
⒋迎接世博与校园精神大讨论
⒌红五月校庆、美院艺术展
⒍校园环境设计落实
⒎精神文明建设共建活动
⒏安全生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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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安排
各系安排
各系安排
学院安排
学院安排 | |